[中国新闻] 广州私企老板包养大学生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6 W7 x/ J$ P) C$ }, e7 O% f# I5.35.249.64, D- z  S% P1 U9 m2 a" B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8 w# `7 f" k, ?  G

1 c: W5 d* v/ ]) C) D. |5.35.249.64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 K9 x7 L: U. S: t* }& Q& g6 r人在德国 社区0 n, t! \: W  R  B/ [( `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
$ y* `0 T" D. \$ D; X
" t* i, r- o  P4 K. v5.35.249.64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4 o  a2 e4 M. D$ {2 Y7 m. F% W
人在德国 社区+ ~9 B7 S8 Z7 `2 j+ \" B0 v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Share |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