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07660
- 威望
- 41024
- 金钱
- 6
- 阅读权限
- 13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3126 小时
|
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 m) S3 V) |7 L0 F, ~; A+ H
3 L- m- u+ I* u) i5 U0 w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人在德国 社区' A. u- q: l1 }7 ^8 f! a
* ?2 Y+ m! V* Y8 M/ V/ r# j- M _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4 |' U* Z8 i9 k; v4 ^% J; L
$ |3 K$ a6 L, f# P' t6 t2 t人在德国 社区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3 Y5 J" F* n: Z3 ?7 Q: z
5 k0 E/ ~* [9 P# t: V5 p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 U1 b" e( P* B9 `- l# n* E人在德国 社区2 M4 L" z. Q: a; m( T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