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07660
- 威望
- 41024
- 金钱
- 6
- 阅读权限
- 13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3126 小时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从6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最大的兴奋点在于规定公务员不得包养情人。南方报业网发表长平的文章指出,这个大快人心的规定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文章还反问:假如出现情人包养公务员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 L4 M& ^3 t0 h- W2 K y: S人在德国 社区 人在德国 社区( ~; M( y( _" M
$ N3 _2 N( R: Q6 M$ c; N
文章说:包养行为本来古已有之,但是把它写进法纪规章,还是近年来的新鲜事。一直有妇女组织代表要求将「包养二奶」写进法律予以惩戒,但法律专家总是回答说,「包养」和「二奶」都不是严肃的法律用语。这一年来的地方行政法规,却越来越多地对此作出明文规定。海南把它和重婚罪相提并论,郑州则把它和「嫖娼」归为一类,用语都是「包养情妇」,怎么看都有些粗鄙,而且有性别歧视嫌疑,所以南京就羞羞答答地用了「干部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这样的隐语,简直比「生活作风糜烂」还不如。到了国务院的规定里,大概也是经过斟酌,变成了「包养情人」,显然更合适一些,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包养」和「情人」这两个词仍然很有些含糊不清。
! b# D( {& ~6 B: b" f& m
% D$ f+ U2 \: E6 C5.35.249.64 ) C; ?& K; u. V3 X1 d( h
在传统意义上,「情人」的含义本来是比较清晰的,不过近年来,由于「性伴侣」、「一夜情」、「换偶」等观念和行为的搅和,这「情」字也就越来越淡薄了。尤其是「包养」二字往前面一挂,就跟「性交易」只隔著一层薄纸了。倒是「包养」越来越清晰,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成为写进法律文本的专有名词了,特指「提供生活费」并「发生性行为」这种事情。如果只是提供生活费的包养,那就是做善事或者养宠物;加上了性行为,就成了一种不道德的交易。人们熟悉的新闻中,有山东女大学生控告父亲包养二奶、广东女大学生包养协议曝光,等等。) C, X+ i4 u' }
, }/ j$ y9 {: X* c: F! J
3 |% L# W8 Q% u1 P/ E6 f/ j4 N5 Z% p为什么要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包养情人?从表面上,是要公务员率先垂范,做道德的楷模。实质上,则是因为他们中间一些人手里掌握著公共权力,很容易调动公共资源,如果没有足够的限制,则很容易用来谋取个人利益,包括性的利益。在难以证实的民间传言中,领导干部包养情人的现象绝非个别,有的甚至包养几十上百个。从已经审结的案件看,贪官包养情人十分普遍,而且多数动用了公款。拿纳税人的钱去购买个人的性享受,这自然是难以令人容忍的事。. ]1 h" Z( U! C' |
" w. X+ j/ k# f4 U' x
1 n3 m' [( a# a" `但是这个大快人心的规定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公务员的人数远远大于实权在握的领导干部,大部分公务员养家糊口都要精打细算,哪里里有财力包养情人?因此,规定他们不得包养情人,很有些陪绑的意味,显得不够公平。尤其重要的是,这个规定的指向不够明确,到底是倾向法律呢,还是倾向道德?或者说,是维护公共利益呢,还是维护人性伦理?如果着重于「包养」可能涉及动用公权和公款,那么包养孤儿和宠物都有这个可能;如果着重于「情人」有违家庭伦常,那么包养不包养又有什么关系呢?
# a9 N& C, V! C! x, J R2 ^' }8 i6 L 人在德国 社区) n2 m/ L- P/ X- n; g9 u" p+ u4 ]
. p6 J+ {: J6 {$ a人在德国 社区作为一个纪律处分条例,一箭双雕似乎也无不可,但是搞清这个指向还是非常必要的。公务员的道德水平固然十分重要,但是从现代政治观念来说,纳税人出钱请他们出来做事,主要还是因为有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大部分公务员,不过是整天忙于处理具体事务的小人物,他们的性道德和私生活其实和公众利益没什么关系。到哪里一种级别就有了关系,有多大关系呢?这是很难量化的,所以也就很难按照具体的规定来处理。而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以及他的工作成绩,却可以相对量化。& Z2 A7 d9 l% h9 J
) f. G% y% m/ _7 E, W% y% `% m) J
: \: b" E+ [% ^' L/ i现代政治中对公务员的考核和监督,常常分为业绩评估、法律监督和公共舆论三个部分,前两者都倾向于刚性的可量化指标,后者则是软性的可随时变化的指标。公务员的道德伦理,显然应该由开放畅通的公共舆论来监督,并通过对实权人物的民主选举来发生影响。公共舆论知道在文化、伦理和利益之间进行协调与抉择。政客私吞公款,在哪里个国家都会触犯法律;而政客包养情人,在美国是性丑闻,在法国则可能是浪漫曲。! ]* D7 a) j$ u7 f
; i$ |$ [; d. Q0 y
2 K8 \, i" g" ?! V就中国而言,从法律上说,无论是包养情人,还是扶助孤残,公务员侵吞公款都是不被允许的;从道德上说,情人无论包养与否,都可能与传统伦常相冲突。按现有规定,公务员包养情人要被撤职或开除,假如出现情人包养公务员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所以,法律术语对「包养」和「情人(或二奶)」的接纳与否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吏治的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