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 内地拟立法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将入法
7 I# e+ A/ j9 ]/ Q6 W9 x+ E/ V5.35.249.64老年法修订完成,高龄津贴制度有望全国统一
9 S5 c# h! E; R7 j9 A6 Z近日,记者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了解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日前,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透露,本次修订有三大亮点:子女“常回家看看”已写入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增加了“精神慰藉”、社区护理、保障房优先安排等内容,并将“社会照料”独立成章;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开始向“社会养老”转变。人在德国 社区1 T' ?5 l  g+ l5 \' H4 Q
向社会养老过渡
3 c/ S( f9 J% G. f. m2 u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社会保障里拆分出一些内容,单独成立“社会照料”一章。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5.35.249.64$ d9 \" Y( n; X+ x$ {; l+ h
吴明表示:“单独写一章总体上看就是三个层面:一个就是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层面,强调社会照料要进家门,养老机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上门为老年人服务。第二个层面以社区养老为依托,自治组织、养老机构要在社区里搞一些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护理、文化活动设施,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要在社区里开展起来。第三个层面是机构养老为补充。”人在德国 社区0 a/ {4 m; g) l/ \
“常回家看看”入草案
4 u5 E5 j( D6 M; p# K9 p7 h- Y“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5 X- d3 G9 K. ~
高龄津贴有望全国统一5.35.249.643 d+ O* V0 E. A: J4 \, {% i! j
吴明介绍,国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修正草案中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提供免费体检等保健服务,提倡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降低享受保健补贴和免费保健服务的年龄。” 发放高龄补贴一直以来是我国“养老困局”中的一部分,全国各地情况不一,很多地方的高龄老年人享受不了相应“补贴”。本次修改老年法,意味着“高龄津贴”将有望全国统一。
: N$ a4 l4 J1 w# S, {2 O(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