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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5-7-3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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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点,我想问问的,就是说,你的包裹是通过邮局(我这里指的是 Deutsch Post)还是邮递公司(比如联邦,TNT,Fedex等等),因为我家里给我寄东西都是通过邮递公司送的,如果我不在家,又需要他人签收的话,是需要在他们留下的一张卡片上亲自写上去,然后签名的,像你那种随便让别人代收的做法是很明显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和工作上的失误,完全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还有就是,不管邮局还是邮递公司,都是没有任何权力拆你的包裹的,我倒是觉得你可以两边的责任都要追究,不过,你邻居摆明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找条子和他去扯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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