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07660
- 威望
- 41024
- 金钱
- 6
- 阅读权限
- 13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3126 小时
|
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c3 Y/ Q. `( l* }
$ a, _3 a- j- n. u8 W a; n人在德国 社区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 Q. O# R+ T5 M! d: }5.35.249.64
! |* Y. J4 o C# W* i8 y/ O人在德国 社区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6 B9 L2 W1 Z, \; P& u1 q+ ?3 a" a( k, q! l) k) O" z7 F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
$ C0 ]3 `8 {+ F
1 \: r! W. p7 \5.35.249.64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4 [, o5 I* P0 S( p
% k( x. @4 S4 s5 N. l: p3 D" U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