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须摈弃前苏联的民族政策

(2009-07-11)


7 d9 q8 Z# @- I- D3 S

● 汪应果

( ^( R5 }. b, u
: a. Z, t0 S# J% o
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正是因为各族群的大融合,才造就了这个民族总体上基因较好、智商较高的优势。现在人为地分隔族群,简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 X% F4 b. [: R' t8 y

" Z  L$ G8 S# |+ B4 ^8 B5 ~汪应果(澳门)
. K! s* C( H8 k- B2 N# ?+ O人在德国 社区- y5 \: b& y7 u. _' u  `
7月5日,新疆地区发生维族殴打、杀戮、焚烧汉人的骚乱。维族人一直在广大汉人的心目中形象相当美好,被认为是中华民族中长得最美丽的族群之一,这一来,形象大打折扣了。) ^2 B3 L0 n5 k1 l7 d
5 g% @8 b) E0 a2 w# \
  发生这样的事,固然有很多客观因素,但归根到底,不能不反思我们长期执行的所谓“民族政策”是否从理论上就有错误。
( U4 C3 X# d& K; d1 N8 O9 W1 M
  p5 V1 N- [+ I+ I* L7 M  一年多以前,当西藏拉萨发生骚乱时,我就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只有一个民族——中华民族》,就指出了中国长期推行的民族政策的理论错误,但政治家显然不屑看我们小民的意见,于是一年后,相同的悲剧重演,只是地点换了新疆。9 n  {5 @4 W7 i/ `  `

- }1 K' Z1 b- R% ]$ @& M人在德国 社区  在那篇文章里,我从美国的经验里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中国长期从前苏联斯大林那里学来的所谓“民族自治制度”是不正确的,原因是我们把“族群”或“族裔”(race)错当成了“民族”(Nation),于是自找麻烦,种下今日之苦果。
& ^7 @/ p( {) n6 m- p! `4 n  @5 c# I1 Y: r" r3 u& ^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把原先的文章再发一遍:5 I5 j  o; @2 \  J, y
% ?# e4 t4 K- A' O2 k9 C
必须加强大熔炉力度
0 E- M& Q# V. P* b+ x
( N$ S1 Q& l( I5 ?1 L* `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中国只有一个民族(英语是Nation)叫“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在基本理论上犯了知识性错误,沿用前苏联的概念,结果造成许许多多不必要的问题,埋下了借所谓“民族问题”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隐患,前苏联解体的教训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 T" w' c7 e5 ^! W4 n2 A0 ?% V+ m  i; F) L( a$ y2 o; }( |

) }( j4 y* H3 Q5.35.249.64  现在的56个民族应称之为“种族”或“族裔”、“族群”(英语是Race),他们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一口锅里轮饭勺,理应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因此过多地强调“族群差别”是不对的。人在德国 社区; n2 j8 A0 Y9 o; T4 I9 Q% ~$ r
  “民族”(nation)与“种族”(rac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英语里nation具有“民族”、“国家”两个解释,说明同一个国家就是同一个民族的意思。: m& c6 k0 P) K; y/ i

8 o. Y, q5 P( I  R0 k. Q  在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内,各族裔的历史趋势应该是:加速融合的过程,就像美国那样,是大熔炉。在美国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很深,但黑人不是“民族”,统称“黑人”;同样,中国人移民美国就不称“中华民族”了,统称“华人”、“华裔”。中国也应如此办理,统称“汉人”、“藏人”、“蒙人”等等,这里不存在民族矛盾,只有族群差别。这就跟平时说的“上海人”、“北京人”、“江苏人”、“客家人”等等是一样的。
+ N8 I. ^! Q- `5.35.249.64人在德国 社区6 Y# |. K/ I0 F5 m- s# e
  中国必须加强大熔炉的力度,坚决搞大同。
5 o; Z* L. M# M' {" x
6 W& J' O; s6 ~- y5 C7 q4 _  中国“民族委”是否该考虑换个名字?所谓“少数民族”政策是否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 D, R, O2 W' Z6 |8 O+ l
" ~& x9 l. E- t; I3 }& E  表面上看是两个概念的混淆,实际上是认识出了问题,它造成的错误是:
" X7 M, z* E9 {9 \+ e8 {% x9 W6 I& G
民族自治政府种下祸根
: p7 K6 C! Z) r6 h3 u1 b5.35.249.64; B0 I3 o6 _! o
  一、概念混淆的结果,是成立了许许多多的“民族自治政府”,这一来不是缩小族群的差异,而是扩大甚至是把差异从此凝固化、永久化。因为“Nation”又有“国家”的含义,于是就为所谓的“民族”分裂分子提供了“独立建国”的理论基础。5.35.249.644 _) X. Y5 Q/ E2 s# E
" }4 o4 U5 g# p4 n8 D
  二、在民族自治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有“56个民族”,这又是一个不科学的提法,又是一个分隔族群反对族群融合的提法,我不知道“民族委”以什么标准来划分“民族”?以血统吗?那么请问“汉族”难道是一个血统吗?所谓“汉族”本身就是一个大杂烩,它跟比较单纯血统的“维族”“哈族”等等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概念的内涵不在一个层次上。
5 d  m1 g' D+ E+ c6 ~
' O/ }/ i2 V7 v3 m2 s人在德国 社区  笔者本人头发就是自来卷,笔者的母亲、孩子、旁系亲属的后代统统是自来卷,以致几家人的后代(包括重孙女)不久前几乎不约而同都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妈妈,我们有外国人的血统吗?”“为什么别人都说我们像外国人?”但我们是“汉族”。+ A/ t" Q/ e0 G8 D
" j! B+ ]8 W1 [: @6 B+ I
  我的回答是:“说不定我们的祖先有哪个小伙子唱着‘胡姬貌如花,当户笑春风,’看上了一个‘当垆胡姬’也未可知。没准我们的老祖宗就是一个维族姑娘。”今天的汉族可说是早已融合了几十个上百个不同的血统了。
2 P) _, D- E' @2 m: |5.35.249.64  再说,所谓“56个”,那么澳门葡萄牙人的后代、香港英国人的后代有的加入了中国籍,为什么不算进去?
) F! ~% [3 k& U" q5.35.249.64
  q3 }* Y- B/ ]3 g$ Q6 N  M8 w1 h  三、一个国家都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族群融合是他的大趋势,这是顺历史潮流而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正是因为各族群的大融合,才造就了这个民族总体上基因较好、智商较高的优势。现在人为地分隔族群,简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7 J& G* [* [$ e: }+ K0 U; u6 e
2 u# @* g' d. c; X+ w
  四、秦始皇纵有万般罪恶,但他的“书同文”,保证了中华民族不像欧洲那样分裂成几百个公国,使欧洲人民饱受几个世纪的战争之苦。这里一码归一码,功过要分清。而今天的“民族自治政府”则种下了中国日久分裂成56个国家的祸根。
9 L1 f. k5 u: B# {9 I人在德国 社区/ C' h+ Z* T0 n
调整“族裔政策”
$ _, [  i& _9 n* G人在德国 社区
; k! V7 ?0 N4 }# x; c  鉴于以上几点,中国必须重新认识、重新调整“族裔政策”,我的建议是:
/ j- e, v) Q" O4 f  c6 L  a0 C& w4 M2 \
  一、重新对全民族进行一次“民族”与“族裔”的知识教育,把理论搞清楚,统一思想。
0 H* i. D% R$ s5 ]! J" @人在德国 社区# M' l$ o0 a& ^8 j: N
  二、撤销各级“民族自治政府”,各族群没有独立的政府权力,都以个人身份加入公务员的队伍,参与政府管理,各族裔权利平等。这就像美国的赵小兰、骆家辉一样,他们没有华人的政府。这就为日后扫清了分裂的隐患。, P) z2 \% A# M. X# H$ W3 E

) l# Z) p% W9 P, D. I  三、对少数族裔集聚的地区,进行经济上、开发项目上的倾斜,发展他们的经济,让他们渐渐跟上汉人的发展步伐,渐渐富起来,但取消其他比汉人高一等的待遇。少数族裔必须认同“归化”,就像美国、澳洲等发达国家一样,必须向主流族群归化认同,必须学中国话,否则不能享有中国公民待遇。
8 W" {$ [% W. n, e$ T3 V5 J5.35.249.64$ Q& ~' }8 r  v% W; U: s* t5 R" Q
  四、鼓励并支持少数族群保留自身文化传统,但同时推进各族群婚姻大融合,推进各族群进入人口较少的地区,搞大移民,大混合。
1 y# |. j# W" W6 U3 q% N2 E5.35.249.64
" |7 ~+ |8 n5 ^7 U) ]$ Q人在德国 社区  五、学习当年王胡子王震将军的做法,让少数族群中的某些人又敬又畏。
$ `! m* p( ^6 O1 v; o% q1 Q0 {  对此次打砸抢坏头头坚决杀无赦,对罪行较轻的能不杀就不杀,但要进行终身管制,一律分散移民至汉族地区,进行消化瓦解。这方面可学美国警察的做法,对有轻微偷窃的人,警察每晚必上门天天教育。5.35.249.64. `8 i7 r, W* i! t+ p7 D* X# f  b
, j$ q; @) \/ h
  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中国的所谓“民族问题”可大定矣。! G% Q; `0 g% r2 U0 v( G# q' ]. H9 H
人在德国 社区) A  c( m6 N/ N: O3 x6 c% a
  作者是南京大学退休教授,现在澳门大学任教
Share |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