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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新闻] 佛山:200工人因副总开会骂员工脑子“装大便”停工 [打印本页]

作者: 陶天    时间: 2012-4-17 01:47     标题: 佛山:200工人因副总开会骂员工脑子“装大便”停工

鞋厂副总一句“脑子里面装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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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L0 i2 K  a8 q' @本报讯(记者李贤、刘艺明摄影报道)“副老总开会的时候当众骂我们两百多员工脑子‘装大便’,这对我们是种侮辱!”昨日,南海区强群公司这家有着19年历史的鞋厂,忽然间停下了生产,两百多名员工因为副老总的一句话集体停工。对于工人们的指责,该厂林姓副总经理解释称,他当时的确提到了“大便”,但实际上是为教育员工要明事理,不要给人说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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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火索:老鞋厂要拆迁 员工不同意换厂* d) U- y8 ^1 @8 P6 ?$ u+ w6 Y

; y& \$ K9 o. ]5 w6 Q" k, {南海平洲平东大道,这里有一家并不起眼的鞋厂——强群公司。据工人们说,这家鞋厂已经在当地经营了19年,经营一直很稳定,其中不乏一些老员工,最老的已经在这里干了17年。这家厂里,女性员工约占九成,大部分来自湖南、四川等地。3 F9 B& w. u, Q9 Q( S/ Q% [3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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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8日,一份桂城街道办拆迁办公室发布的《通知》,打破了这家老鞋厂的平静。该通知称,根据规划建设要求,南海新轨道交通(平东大道)建设工程将于近期动工,而强群公司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正好位于“红线”范围内。这家老鞋厂面临着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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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消息很快在厂里传了开来,员工们最关心的,自然是公司真的搬迁后,该如何补偿他们这些员工。8 \$ T3 n- P1 v+ _+ d7 E. _

5 Q1 Q6 m* j9 {) E& b# P; \上周六下午3点半左右,一名姓林的副老总来到工厂,召集了全厂两百多名员工开会。林姓副总宣布了厂里对这次搬迁的态度,并且给出了解决员工问题的方案,称鞋厂里的员工在拆迁后,可以到两公里以外的永利公司继续上班,并保证“工资不变、福利不变、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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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P+ N0 ~. r8 T1 f- `1 j# N. T该处理方案公布完后,马上就有员工表示了不满。“永利公司与强群公司根本不是同一家公司,既然强群公司搬走了,那么就应该给予我们必要的补偿。”对于方案里没有提到补偿的问题,员工李海英告诉记者,“我们大部分员工都不愿意到新公司,因为那里实际太远了。”/ t$ e1 Q9 [3 O, S- U8 m7 e

9 H; G- G# S* U, p/ e" C( c事发:副总的一句话激怒员工?( O2 ~& H8 v" F: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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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方与厂方之所以完全撕破了脸,工人们说,还是因为上周六开会时林姓副老总的一句话,激怒了他们,让他们觉得毫无尊严。“那天还在开会,他(林总)看到我们好像不太愿意接受方案,竟然大声地指着我们说‘不想做就滚,你们的脑子里装的都是大便!’”) E9 f! m5 j+ s/ x! f3 f/ k6 H5 j

/ M; P/ R% Q) x/ a2 i" o! S3 D“先不谈补偿的问题,但是这样一句话,让我们的脸摆哪里去,我觉得就是在当众羞辱我们。”员工何先生愤怒地告诉记者。“就算他是领导,也不能这样污辱人,我们希望他能够道歉。”“我们出来打工只是为了找口饭吃,并不是来被你侮辱的!”其他不少员工也纷纷表示愤慨,称人格和自尊心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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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周一,是会后上班的第一天,上百工人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坐在厂门口等老板的回应。不过,昨日下午4时,林姓副总赶回厂里后,并没有马上向工人当面作出解释,而是叫人在厂里贴出了一份《厂方通知》,要求从4月17日开始,员工要正常上班,否则按厂规处理,若对工厂拆迁方案有异疑的请派员工代表按正常渠道与厂方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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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5 _/ _& d: M" V* |对于员工罢工和有无骂员工“脑子装大便”的问题,林姓副总向记者承认了自己在会上的确有说到“大便”,但是希望记者不要“断章取义”。“现在是说政府规定要拆,我是希望大家要明理,给大家知道我们的员工是聪明的,不是脑子里面装大便。”林姓副总这样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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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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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是领导,也不能这样污辱人,我们希望他能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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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来打工只是为了找口饭吃,并不是来被你侮辱的!# J. d6 K( \8 E1 E6 y2 ]

" h+ f2 o* F" R. f0 R0 h争议:是否应补偿工人?8 m8 ?  M" v6 S$ |0 l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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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员工有权不到新公司上班: d8 r& O3 T0 b0 ?

; Z! B' e& a) w8 a+ d; M1 o据了解,永利公司是强群公司的子公司,两家公司实际老板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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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徐玉发表示,虽然永利公司是子公司,但是这两家公司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按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强群公司是将员工悉数转移到永利公司,那么员工有权不到新公司上班;而对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厂方必须按照工龄作出相应赔偿。不过,如果强群公司只是把厂址“搬”到永利公司,自己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都不变,那只是一般的厂址搬迁,该事件中两厂的厂址不算远,在厂方保证工作性质、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离开的工人将得不到补偿。
作者: jamjeep92    时间: 2012-4-18 13:35

为什么吃亏总是工人,行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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