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6 T# R' Q) ^; i- O 据悉,德国国会在2003年通过了《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该法案应用范围包括手机通讯领域。法案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广告短信必须要征得手机用户的书面同意。德国政府还成立了“联邦手机短信处理中心”,用来管理违反上述法案的非法者。对于滥发包括色情信息在内的垃圾短信者,德国政府将处以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为此,德国电信移动公司等都加强了短信管理技术,用户可以自动屏蔽那些一天内发送量超过上百次的短信。仅去年,该公司就清除了数百个滥发色情信息等短信内容的用户。 6 H, | ^" G- r0 C& ? ! l+ q8 \, u- ?/ @% D N+ K 韩国:机号一体实名购手机 手机作淫媒可判刑 3 g5 c+ R( s5 L( d, h: Y1 F ! m( p _8 Z& m3 t+ U8 L$ w 韩国是世界上手机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手机用户超过人口总数的95%。由于韩国政府早已对公开提供色情服务的红灯区和按摩院等实施管制,所以目前用手机传播色情广告,已经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这种色情短信大部分以文字、彩信等方式散播色情广告。8 w7 H1 @+ ~' v" [" q" E
1 p. E3 S. D2 y6 W 早在2002年8月,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的情况出台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同时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为了打击手机色情广告,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对通过手机等媒介,提供或诱引色情服务的人,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约合人民币17万4千多。 6 \! z$ r/ Q w 7 S" a) f; Z: P: f$ u 韩国有关部门为了遏制色情广告等垃圾短信,采取了对手机用户每日发送的短信数量进行限制的措施。调整后,韩国手机用户每天最多可发送500条短信,这比此前的1000条上限少了一半,这能够在短信数量方面进一步控制垃圾广告的散发。最近韩国政府又修改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手机提供服务必须事前得到收信者的同意,方可发送。另外,韩国电信部还专门采取措施,规范使用手机的青少年,新规章要求,青少年在获取手机服务商服务前,要单独签署协议。8 ^% Q$ J* @)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