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新闻]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7-27 12:43
标题: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北京晚报
. @- K3 m$ m m$ U7 @; v& p% G
# }/ w2 H, E L/ i
因为用餐小票上充斥英文,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被消费者送上法庭。原告认为麦当劳小票“不肯说中文”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请求法院判令麦当劳在票据上全部用中文,并书面赔礼道歉。今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3 Q; q) w1 p+ y% y+ Y
! T' K/ b" o6 y& O4 s9 P0 m5 n
原告单先生是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他指出票据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麦当劳公司出具的票据不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
* [6 R3 g' i3 {4 r6 M! O
9 G6 L, i7 i4 C, M) j" }! A
单先生认为,麦当劳餐厅在中国提供餐饮服务,却没有使用中文,侵犯了文字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r/ k* Z9 o% p3 y( T$ l% C
$ d m2 Z. n" m9 n) H9 g2 `
单先生当庭又追加了新的诉讼请求,他要求麦当劳公司由书面道歉改为登报道歉,赔偿误工费300元,路费23元,并象征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由于被告对此申请答辩期,法庭随即宣布择日再审。
' E! N" Y. i; C9 h
8 B; h" h/ s) D' b
庭后,麦当劳的代理人向记者解释说,麦当劳与顾客的这种交易属于简单交易,是一种即时清结(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行为。是否给顾客食品小票完全是根据顾客自己的要求,这种消费小票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票据,而是麦当劳为了规范内部管理而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的。
( w3 D# Q; \4 D3 A8 H: v3 G
4 F/ Z H4 V) \$ r0 \3 ~
麦当劳方面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体现在食品小票上。麦当劳餐厅从广告到餐单再到人员服务,使用的全部是普通话,不能因为一张小票上出现的英文而认定麦当劳违反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就此指责“麦当劳不肯说中文”。
6 J6 ^ o* a6 g1 [& ]- U# R8 s
0 e8 t# C3 A& ^, Y* N
不过麦当劳方面声称,尽管如此,麦当劳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还是立即给单先生寄出了《感谢信》,并在信中向单先生书面道歉,同时也一并寄去了新的全中文食品小票。
. B) P6 b: l' F) z* w5 Y* x2 P7 k7 R
. \- I* d g& j. R1 Z% V3 Y* c
今天中午,记者在麦当劳幸福大街店看到,所有用餐小票都已改为中文。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5.35.249.64/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