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s6 H2 O' [- e% \9 A" k; a& U/ c( U 该局一名负责人说,“命案招标”是一个被“逼”出来的尝试举措。2001年,武昌辖区全年发生命案48起,位居全省第一。“命案招标”制度的实行,对武昌公安分局的刑事侦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效果,不仅通过“招标”的两起命案先后被成功破获,一批优秀的刑侦人才还在这一过程中涌现了出来。 7 ~% X+ J& i5 ^, o% O! k / n" D+ b2 W6 U% M, k5 r6 c8 d" \# } 但是,4年后的2006年,武昌公安分局悄然废止了这项制度。 ; R$ j# Y# \7 L7 e9 {: V
3 M! K `* [" r5 |6 Q L# Y, E( l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武昌公安分局终结“命案招标”制,可能与“命案招标”制不利于侦查机关内部协作等原因有关。在现代化条件下,犯罪的智能化、组织化、跨区域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简单地套用商业领域招投标模式的“命案招标”制度,不利于侦查协作原则的实施;侦查工作不同于一项普通的商业行为,可以事前精确测定出侦查所需要的时间。如果强令侦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破案,不但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容易让侦查人员在侦查中为加快破案速度而做出违背客观规律和法律的行为来。 3 G; V0 n% N) U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