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中国新闻] 广州私企老板包养大学生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4-26 08:16     标题: 广州私企老板包养大学生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7 S- _$ c( I! M. n
6 e' ~8 I) i# \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U1 Z  z! \  \/ j
% l" D  \1 T4 Y/ b/ B* o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5 `5 ?5 j! W8 ?1 b  n) i
$ M2 z. y. x  s; A, f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0 t) n+ D7 S( ^+ c

* ?1 c2 o* c9 a- i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i7 X: n' ?" f3 G6 z
; o% |  X: @/ j1 A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5.35.249.64/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