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8日讯 每年4月初,是全国高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关键时期,“考研大军”的目光紧紧跟随着高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然而不久前厦门大学发布的一项研究生信息却让舆论哗然。2007年3月5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同意刘方权等6名研究生的退学申请,并对洪一庆等20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8 S1 C, z @' p2 F9 s
" b: t5 t y4 e b* }- P' m 当浩浩荡荡的考研大军拼命“跃入龙门”的时候,这20位研究生为什么反而“游离龙门”? ; e' X6 {8 b% y5 t& w - v6 u3 t6 h* E |; q* t. R 风景如画的厦门大学,代替电铃的钟鸣回荡在校园里,三五成群的学生井然有序地上课、下课,半个月前学校发出的有关20名研究生退学的公告,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然而研究生院副院长林亚南却为此事忙乱了一阵子。作者: shishi 时间: 2007-4-8 20:01
被迫退学?被动退学?, P. N" U# g( q+ E `) Y# j6 E
/ X( `5 ^. o9 `# |8 y7 o
“以前的勒令退学是被迫退学,现在除了学生主动提出的退学以外,还有一些情况,学校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做出退学处理,这属于被动退学。被动退学的情况,比如说超过注册报到时间仍未到校报到的学生、在规定年限里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等等。按照学籍管理条例,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这些学生不再享有学籍资格,但这并不是对他们的一种惩罚。”林亚男副院长解释说。# E' P7 n. ]/ L% l' K" A% l
+ _/ U3 {' W( a
对于勒令退学,记者致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后得到明确的回答:“2005年3月,教育部修改并颁发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施行,新《规定》对上述两种处分做了修改,取消了勒令退学这一种处分形式,保留开除学籍的处分形式,并规定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改为发给学习证明。”8 S0 ^: h.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