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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新闻] 赖昌星打赢官司 至少可以再“赖”十个月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4-6 16:15     标题: 赖昌星打赢官司 至少可以再“赖”十个月

厦门远华走私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挑战加拿大移民部有关遣返他的风险评估的诉讼获胜。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加拿大移民部为遣返所做的风险评估结论理由不足,应该进行司法复核。这意味着在司法复核完成之前,赖昌星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据赖昌星律师称这一过程至少需要10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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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坚称如果他和妻子被遣返回中国,一定会被判死刑。而加拿大移民部此前对遣返赖昌星夫妇的风险评估则得出结论认为,他们不会被处决。中国政府已经向加拿大当局承诺不会判赖昌星死刑。最高法院此前曾经透露,这是促成加拿大遣返赖昌星的必要条件。不过法官指出,移民部对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被折磨的风险评估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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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 P7 L7 b, H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将对联邦法官的裁决进行研究,并会在30日内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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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闻判后以不流利的英文说I'm happy(我很高兴)。   i# R# e0 S6 E. _- w) b8 P

* g3 }6 C# R. g  f, W* d0 C9 B  据外电报道,在联邦法官作出裁决后,赖昌星在走出联邦法院时笑容满面,还不时在场的记者打招呼。 8 {& \* R- _2 O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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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温哥华市中心一家宾馆举行的记者会上,赖昌星谈到其当时的心情时,以不太流利的英文说I'm happy(我很高兴)。


图片附件: [赖昌星至少可以再留在加拿大十个月。] Lai.jpg (2007-4-6 16:15, 19.35 KB) / 下载次数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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