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 80年前的妓女执照

近日,霸州市一位古玩收藏者无意中发现了一张特殊的申请书:中华民国十年(1921年),一名日本妓女向天津市当局递交的“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收藏者认为,这份已有86年历史的特殊文书,展现了当时的社会民情。 人在德国 社区  L( ~! @1 ~: Z, h6 O0 ~6 e
, D9 k! {- e" g% W: x
/ i3 {) v7 N$ c3 k% `% l
人在德国 社区- f, ?6 o* F# ]: f) b3 ~
特殊的申请书。9 R- R" O) j* K+ z5 @* l# O

1 F' e& m' o) _" R5 Q" M. {; l8 s* {9 ~( Y3 U# X/ ^
  7月10日,记者来到霸州市,看到了收藏者石永兵先生的这件藏品。文书系16开白纸,为中文繁体印刷制式文书,名为:“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一半为申请书部分,分姓名、年龄、籍贯、住所、为娼原因、有无丈夫及亲族、是否自愿等10栏,在“谨呈天津市警察局转呈天津市政府”的字样下,是申请人的半寸黑白照片及手印;另一半是保证书部分,有保人担保申请人遵法守纪,盖有“中华民国警察署”的长方红印。
' p7 w* N# M2 n% T5 G0 |; Q  r' N人在德国 社区! V% l+ Q5 d' P7 p" P& m
  文书日期为中华民国十年,填写内容显示,申请人为一位21岁的日本籍女子,因贫自愿为娼,在“梦春楼”从业,担保人应为妓院老板娘。  
& ]9 r" B& m! f5 R+ Q
3 I  @! s$ P$ w6 n6 g  石先生告诉记者,2003年,他花了300元从霸州古玩市上买回一个民国时期瓷瓶,前几天,无意中在瓶内发现这份文书。解放前,当时的政府和法律允许色情业的存在,天津作为一个港口城市,四通八达,方有这个日本女子的血泪从业。石先生说,通过收藏界朋友瞭解,此类文书国内曾发现两张,他认为,这份文书展现了当时的历史风貌与社会民情,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来源:燕赵都市报)